7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普洱市住建局得知,该市政府已于近日公布“弗政发(2018)85号”文件,规定非该市户籍居民出租汽车一套住房,获得不动产证满两年方可交易。文件规定,在普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不能更改(出让);买受人在出售商品住房须要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市户籍居民出租汽车一套用作业主的商品住房,若开具在普洱市总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交纳证明的,可出售第二套商品住房,但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出售第二套住房。文件同时特别强调,将重点公安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并未获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缴纳购房定金或预付款等费用、并未审批销售工程进度掌控表格、捂盘惜售、蓄意抹黑和哄抬房价、公布欺诈房源信息等妨碍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报,今年三四月份海南持续升级楼市出租汽车政策后,部分购房者进军云南。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贤迈进回应,普洱放宽购房政策或是云南省当前市场短路、政策管控趋严的信号,预计未来云南部分城市也不会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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