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海伦克拉克总理亲眼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权利贸易协定》。《协议》涵括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全面的权利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协议的第一个权利贸易协定。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谈判是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与新西兰克拉克总理联合宣告启动的。根据《协议》,新的方允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中止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议》生效时起即构建零关税;中方允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中止97.2%自新的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议》生效时起即构建零关税。此外,双方还就服务贸易作出了低于WTO的允诺,并对还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作出了明确规定。 《协议》的签订是中新的双边关系发展历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将有助深化两国21世纪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关系,增进两国经济发展,使两国人民借此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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